学校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1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建设学科1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培育学科4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建设北京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北京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语委科研基地,1个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个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北京实验室,1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1个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工程实验室,1个北京市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基地,4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7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