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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管理博士班学员董文军观点荟萃

日期:2019-12-26 22:50:08


在结束不久的第五届中国法商管理高峰论坛暨《中国上市公司法商价值报告Ⅲ》发布会上,华夏大数据法商联盟、法商管理博士班学员董文军先生分享了“法商价值创新管理”案例,让我们一睹风采吧!

先天不足  处境尴尬

我是1993年的律师,对于中国律师服务界发展中的瓶颈与尴尬处境,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具体表现是现在国内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典型的人合式,而不是一个资合式。对比英美法系的律师事务所,非律师是可以管理,甚至控股律师事务所的。那么资合与人合最大的区别,在于资合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运用市场上的资本手段进行并购,把一些优质的法律资源和背后的商业资源快速的进行有效整合。那么这种先天不足的制度就导致了我们国门开放走出去之后,我们已经先天不足,缺少一个重要武器。

转化思维  法商融合

要想在国内改变这一处境,我们作为法律人,可以多一些商业追求、商业思维,运用法和商有机转化的思维来找到出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实际上都是个体在工作,律师事务所更像是一种个体户行,这些律师身上都带有非常宝贵的专业化和商业化的各种资源,但这是一种个体资源,不能变成法人资产高效流动,也就意味着其中有巨大的沉淀和浪费。

举个例子,比如烂尾楼对项目开发者来说是一个悲观概念,但是对资本投资人,财务投资人来说,这有可能是个好项目,因为它不需要重新规划、报批、立项、挖坑、主体、封顶等等这些问题。那么我们就要看到目前律师事务所的价值在哪里?

首先在于人,这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被劳动关系牢牢地束缚在院墙之内,这一劳动关系实质上就是规则的墙,怎么让这些律师从墙里头走到墙外头,自觉、低成本、高效地走出来呢?

我认为要调动内因。这也就是华夏大数据法商联盟成立的一大动因。律师事务所里头的律师走出来以后从华夏大数据法商联盟找活干,联盟与律师个体建立劳务关系,创新了现有合作方式,释放生产力自由,把他们有效的、有结构的、有机制的组织到法商联合会的不同专业里头去以备用。

以上就是运用用平台化思想,把更多志同道合的律师集中到资源库里面,集中精力做好管理与经营的案例。这一过程运用了社团法人和公司法向上有限形象,一块儿改善了现在法律不改变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合伙制的尴尬。

法商管理不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方法论。它能看到很多既有规则之下宝贵的生产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重新排列组合,从而释放出更大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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