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日期:2020-07-05 22:50:01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学校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科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学、护理、法律、翻译5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10个领域,包括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研究生招生明确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类型,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考生可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学科前沿应用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预计统一招收博士研究生320名(其中包含本科直博计划、硕博连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其中以入学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名。

四、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

五、报考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非全日制除外。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90 分及以上;
(2)GRE成绩305 分及以上(新);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390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留学服务中心网址为:http://zwfw.cscse.edu.cn/,请登录网站进行申请和办理,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我校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类型,鼓励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凡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8.以同等学力方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具备以上报考条件,还须提交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影响因子0.3以上的学术论文(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

9.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的考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若无法进行全脱产学习,则学习形式需报考非全日制博士,要求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相关领域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近两年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影响因子大于0.3,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2篇以上。

10.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须持校人事处批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11.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
①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
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六、选拔方式
1.申请审核:请参看“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报考“申请-审核制”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七、报名方法及时间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附件1)

八、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及准考证盖章:2020年3月13日
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

九、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1.初试
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我校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2.复试安排将在2020年4月在网上公布。
3.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试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十、重要说明
(一)我校2020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提前攻博、临床推博、本科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拟于12月26日完成,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招生目录的更新。目录中有标注的导师将不再招收统招考生。

(二)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2020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四)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九)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参见附件4。

(十)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
和平街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良乡校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 和平街校区-研究生院234房间;良乡校区-综合楼437房间;


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非医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项目介绍
为满足国家对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求,瞄准未来医学发展趋势,传承中医药经典智慧,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培养既具有扎实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临床思维,又系统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人文社科知识,并能够创造性开展中医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跨学科、复合型、高层次中医学专门人才,我校计划启动“非医学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优才计划”),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选拔非医学专业、有志于从事中医学临床及基础研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优才计划”学制5年, 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30人。

二、招生对象
1、申请人所在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1),并已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独立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作为创新拔尖医学人才的培养潜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本科专业为非医学专业,并达到“优才计划”招生的学分要求(附件2)。

4、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90 分及以上;
(2)GRE成绩305 分及以上(新);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4)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

三、招生工作程序
1、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优才项目”本科直博申请表》(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英文水平证明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博士期间学习计划;
⑦2名副教授以上推荐信扫描件;
⑧其他能佐证具有学习医学能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另所有材料需扫描为PDF文档发至研招办邮箱(邮件请注明“优才计划报名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材料审核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专家组评审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及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名单。

3、复试录取
复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为主,着重考察学生培养潜力、对学科的认识、综合应用能力等。根据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间预计为2019年10月上旬,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奖助政策
“优才计划”项目录取的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生第一年直接获得优才新生奖学金,金额2万元。次年奖助政策同其他类型。

五、培养及学位授予
“优才计划”在培养过程中采用分流机制,第一阶段学习结束后进行分流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进行中医专业学位博士培养计划;不合格者可选择转入学术学位医学博士/硕士培养计划。具体培养方案及课程安排将另行公布。

“优才计划”学生的毕业学位授予条件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相同,学生毕业时符合条件者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2019年9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报名申请专业请选择“105700 中医”。

2、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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