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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有哪些?

日期:2020-11-23 18:57:28

具体要求: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1) 法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doc/ 硕博连读申请表.pdf点击下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10000字左右;
(3)两封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出具的 推荐信.pdf(点击下载)(密封签字,无需提交电子版);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后提交电子版,原件复试时提交);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申请硕博连读不提供);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复试时提交);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现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申请硕博连读不提供)。

格式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以上给定顺序排列。
2.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李冬雪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

(三)初审环节时间安排
学院教育教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各学科“材料审核小组”协助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实质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直接攻读博士生复试名单于9月公布,硕博连读博士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名单将于12月中旬公布。

(四)复试环节时间安排
直接攻读博士生复试于9月至10月初进行,硕博连读博士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于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及时间将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站对外公布。

五、特色奖助学金
除博士生(针对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外,我院设立泽大学业奖学金、六和奖学金等多项院设奖助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综合发展、实践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博士生。

六、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校派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外,我院与世界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交流协议,选派优秀学生出境交流访学;每年寒暑假期组织法学冬令营、夏令营项目,促进学生赴境外交流,开拓学生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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