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郑州大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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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22 19:04:06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培养方式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以教育部是否下达有此类计划为准)两种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非定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相关作用。一般应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做工作年限限制),一般应由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单位推荐;
②应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CET4≥425分或CET6≥400分;
③IELTS≥6.0;TOEFL≥85;GRE≥260;GMAT≥65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④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外语考试,博士外语考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具体安排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学制与招生计划
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
2021年计划招收100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五、招生目录
专业目录见附件。

六、招生方式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
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招生单位时间要求,向报考导师和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网上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七、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具体报名网址将在我校博士招生报名公告中公布。
2.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考生务必按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向院系提交材料)
3.报名阶段暂不缴费,缴费在信息确认阶段进行,缴费后概不退费。


(二)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在网络报名后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含以下两部分: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考生基本信息材料。在博士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具体内容及要求见后期报名公告。
2.提交给报考院系的申请材料。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清单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接受审核材料电子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3)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9)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
(11)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单位推荐信。
(12)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及报考单位分别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报考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审核程序,确定通过申请名单。
研究生院将根据招生单位提交的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信息确认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不允许参加信息确认、缴费及考试等环节。


八、缴费及信息确认
1.缴费及信息确认将在研招网进行,具体网址见博士招生信息确认公告。
缴费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年3月4—3月7日。
2.准予参加信息确认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缴费、信息确认,并按公示信息提示补充完善报名信息及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3.研究生院将根据信息确认及缴费结果确定并公布准考名单,考生可自行登录博士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网址待公布)。


九、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核与录取
按照各单位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实施细则见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网站。


十一、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见郑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其他说明
1.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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