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户口档案关系迁移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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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户口档案关系迁移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3 13:04:22

各位同学欢迎你即将成为******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做如下说明:


1、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介绍信抬头:***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XX学院
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2、户口迁移:******省考生按照******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在落户时使用),迁至:******省******市******区******街**号。迁至派出所:******省******市****街派出所。录取到深圳校区的考生户口迁移规定可咨询相关单位。


3、档案关系: 所有春季入学的非定向类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对于协**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将不再接收其单位职工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非定向类的往届生须在12月4日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我校;非定向类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邮寄到学校即可。


后续录取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2021年春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12月下旬按照报考时填写的地址进行邮寄或发放,如邮寄地址有变化,可按照本网站后续发布的“关于我校2021春季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进行修改,所有秋季入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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