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School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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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依据
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的程序和要求,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组织,接受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2021 年我校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 年以上(含8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同时满足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6.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1.学院/学科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国(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申请者个人学习和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工作介绍: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
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6)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它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 字,格式不限;
(9)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文档下载”栏目下载),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10)《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单独提交不装订);
(11)同等学力报考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报考条件提供论文和证书的复印件;
(12)报考导师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可提前与导师邮件联系。
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和目录页(参考模板请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 元后,应尽快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 号北京工业大学经管楼,邮编:100124,接收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10-67396564,(如邮寄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 或顺丰快递)。截止时间为2021 年2 月17 日。报考学院对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含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不齐全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处理。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1.科研基础审核标准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院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科研基础审核成绩
考生科研基础审核结果预计三月上旬进行公示,公示网址为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http://www2nd.bjut.edu.cn/jgxy/。
(二)外语水平考核免考条件及免考名单的公布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 月1 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英语: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 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 分及以上;
(3)IELTS(A 类学术类)成绩6.5 分及以上;
(4)托福80 分及以上;
(5)GRE 成绩1300 分及以上(新标准260 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各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在全校统一外语水平考核前,在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http://www2nd.bjut.edu.cn/jgxy/进行公布。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根据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
科研基础审核合格但未达到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2021 年3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请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关于外语水平考核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
1.资格复审要求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还需携带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我校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的组成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及具体要求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在复试前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报名时预留的个人邮箱。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3.需要考生提前准备的材料
相关要求后续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等以复试前研究生院及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五、录取
(一)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依据加权成绩,由各学科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加权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以上考生,再根据加权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60 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等相关要求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总人数的1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1.非定向就业: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3.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做调整,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 元。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学院鼓励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的学业支持。
八、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1 年9 月初。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3.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4.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九、联系方式及接待考生投诉电话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http://www2nd.bjut.edu.cn/jgxy/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 号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 年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