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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二)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三)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申请条件、学术要求、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审核程序、通过标准、考核办法、录取办法(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申诉机制等具体方案,方案交研究生院审核。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
(四)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相关学科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选拔方式: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且有学术发展潜力的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不受此限制。
(1)科研成果:在校定A3类(含)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500分;雅思≥6.5分;托福≥90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
3、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A、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要求: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B、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C、托福考试成绩≥85分;D、雅思(学术类)考试成绩≥5.5分;E、英语专业毕业生(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硕士)。
4、对于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酌情放宽英语要求。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报考导师同意,导师提交给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决定。
5、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8、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五、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考生将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于4月15日前发送至ggykxw@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专业+姓名,复试时请务必携带下列纸质材料参加复试。
1、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准考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名登记表。
2、材料审核
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六、考核与评价
考核形式:线下进行,考核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0日。
(一)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二)复试分值
1、申请-考核制: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学科综合考核内容为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方面。其中,英语满分100分,专业课一满分100分,专业课二满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2、硕博连读: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内容
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一)、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5)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十、考生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3、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一、学费和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7479,陈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282856
电子邮箱:yz@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十三、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方案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