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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医学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博士生选拔方式,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二)规范开展考核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考核,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三)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采取学校、白求恩医学部和相关招生单位三级管理模式。
2.白求恩医学部成立“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3.白求恩医学部成立由人才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研究生秘书组成的“申请-考核”制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具体工作。
4.白求恩医学部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5.各相关招生单位按招生专业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任组长的综合考核面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7人组成,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小组成员应选择本学科专业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组成。
6.各相关招生单位对选拔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对综合考核过程和资格审核材料、综合考核材料、录音录像、面试书面记录、考核成绩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存档。
四、导师条件
1.通过当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并列入所在培养单位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2.博士生导师自愿招收“申请-考核”制研究生。
五、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当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二)外语和学术水平要求
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学校要求基础上制定标准,具体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为准。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申请人应提交一份自攻读硕士研究生以来完成的科研工作报告或研究论文。
12.报考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临床诊疗三年及以上工作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六、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综合考核的内容
1.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口语表达、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核主要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对其进行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内容、分值等由培养单位自定)。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二)综合考核的形式采取外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综合考核的成绩各科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试题综合考核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白求恩医学部制定相关命题管理办法。命题教师须与各相关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白求恩医学部负责组织专业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各相关招生单位负责专业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跨专业考生加试及实践能力考核。
七、综合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综合考核过程要求
1.专业笔试时间每科目180分钟。
2.综合面试时间每考生不低于30分钟。
3.面试教师要认真准备考核内容,充分了解考生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4.在面试过程中,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考核无关事情。
(二)考核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及时公示考核结果。
八、关于录取
(一)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权重+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权重,综合考核总成绩形成百分制。笔试成绩权重为50%,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
业务课为《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两门业务课。
(二)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核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向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考生的基本录取信息,包括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成绩等。
(三)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综合考核,可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十、工作纪律要求
各相关招生单位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批评或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相关招生单位应实行监督机制,医学部纪工委指导各单位纪委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