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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介绍:
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合作开展的临床医学专业(转化医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正式批准(下简称隆德项目)。这是国内第一个转化医学领域的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办学影响力。
该教育项目计划每年招收5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其中2.5年国内,1.5年瑞典),在中国和瑞典两地开展教学和科研任务,旨在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能够开展具有国际水平的前沿性转化医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项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瑞典颁发学位为医学哲学博士(PhD),中方颁发医学博士(PhD)。
二、合作背景:
瑞典隆德大学是世界百强大学之一,排名居瑞典首位。其承担瑞典流行病学、糖尿病学、神经科学、干细胞和再生医学及癌症研究等5大战略研究领域的科研工作,现已发展成为欧洲实力最强的医学研究中心之一。隆德大学已建成医学谷平台,与隆德大学生物医学中心和临床医学中心一起,成为世界级转化医学科研基地。此外,隆德大学在转化医学研究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形成了成熟和完善的研究及教育体系。
近年来,我校与瑞典隆德大学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11年起,隆德大学医学院副院长罗兰•安德森教授多次访问我校,就合作办学和科研合作的具体细节进行深入磋商,并协助附属第一医院组建转化医学研究院。
三、项目特色
1.是国内第一个转化医学领域的中外合作培养项目,也是为数不多的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发展“以患者为中心,突出基础研究与临床实践协同创新”的转化医学,已是全球生命科研领域的战略共识。但我国转化医学研究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缺乏成熟的转化医学教育体系。我校的此次尝试引进瑞典隆德大学先进与成熟的转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共同培养高水平转化医学人才及师资团队,是对构建未来我国成熟的转化医学教育体制的一次有益探索。
2.以合作办学为突破口,促进多层次合作:通过合作办学,以学生为纽带,促进校际合作,学科对接,产学研协同发展。引进瑞方优质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资源,不断完善自身教育体系的各个环节,提高教学质量;借助隆德大学成熟的转化医学研究体系及学科建设经验,孵化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一流学科;借鉴隆德大学产学研医一体化发展经验,着力发展温州浙南科技园及生命健康小镇项目,实现产学研协同发展。
3.建立双导师制度,确保人才质量:择优选择温州医科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博士生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从课堂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从而最大效率的利用外方资源。在双方导师拥有共同研究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导师之间建立较为紧密的科教研合作关系,进一步在我校与隆德大学之间建立更为巩固、有效、广泛的合作关系。通过聘任对方导师为我校外专外教、外方高水平师资来华授课,共同进行科研指导严格保障学生质量,促进临床医学研究所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通过共建实验室、课题对接、双方导师的科研合作,提升我校的转化医学学科水平和研究水平,加速高水平师资培养进程。
4.培养方案指向明确,培养研究型亟需人才: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由用人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临床学院)与外方对接,人才指向性更明确,合作项目学生就业优势更明显,有望成为国内医疗、科研机构的骨干人才,解决国内目前转化医学研究领域人才匮乏的瓶颈问题。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学校与国际知名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瑞典隆德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博士研究生项目。为推动该项目顺利开展,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籍 (含硕博连读生),同等条件下博士一年级的研究生优先录取。
2.具有良好的英语书写与沟通能力,雅思总分≥6.5,单科分数≥5.0。
3.临床医学专业(转化医学:细胞和分子医学,应用免疫学、分子成像、再生医学、药物研发、生物材料和临床应用、神经科学、组学科学和肿瘤学等方向)。每年招收≤5人。
4.申请者须通过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双方的面试。
5.申请者的中英文研究计划须得到国内导师和国外导师同时认可,鼓励双方导师开展合作研究。
二、选拔与派出
1.成立合作办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协调。由温州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相关学院负责人与隆德大学相关负责人组成。
2.申请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与时间精力完成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双博士项目。
3.申请者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同时提交各类项目所规定提供的材料(包括外方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科研合作协议书、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经导师、学院、经费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申请者经合作办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面试,通过后与学校签订《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协议书》。
5. 纳入联合培养博士教育项目的研究生学制为4年,一般在瑞典隆德大学的修业时间不少于2年。
三、培养过程
1.导师管理:实行双导师制,即由温州医科大学及隆德大学各指派1名教师作为研究生的导师。研究生在温州医科大学学习期间,主要由校内导师负责指导;在隆德大学学习期间,主要由隆德大学导师负责指导。
2.课程计划:详见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
3.培养方案:遵循双方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规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师共同商讨决定。
4.过程监督:培养期间国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入选项目的研究生完成研究和学习,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须每月定期向国内外导师汇报课题研究进展至少一次。每学年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供导师审核。
5.退出机制:若研究生课程学习、研究进展等各方面未能通过导师审核,须退出合作办学项目。
四、学籍和管理
参加合作办学项目的研究生具有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两个学校的学籍,享受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应同时遵守两校的学生管理规定。
五、学位授予
1.研究生达到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标准,可以授予温州医科大学博士学位。
2.研究生达到瑞典隆德大学博士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标准,可以授予瑞典隆德大学博士学位。
六、项目费用与奖学金
1.培养期间学费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执行,标准待定,由温州医科大学收取。因研究生个人原因延长学习年限而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学生自理。学生须自行购买海外医疗保险,涵盖中瑞双方同意的在外学习期限。
2.具有温州医科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在瑞典隆德大学学习期间,享受温州医科大学资助的国际交流奖助学金不多于5万元,用于培养期间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生活费。
3.鼓励研究生导师和二级学院对该项目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各类奖助学金资助。
七、附则
1.享受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须遵守《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