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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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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水平、学术成绩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分专业方向由各学系组织,成立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由3-5人构成,小组成员至少包括该专业方向的3名博士生导师。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12日前寄到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序)包括:
A基础材料类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选用我院制定的,空白模板见附件二。专家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6)报考在职定向的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 一式两份)
(1)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 总字数不得超过5 000字);
(2)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
(3)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10 000字),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4)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
(6)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至1:2.5。
(2)复试名单将于4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4月中上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a)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5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b)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50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英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专业核心科目分专业或分方向命题。例如,报考计算机科学一级学科的考生,其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数据结构(50分)、数据库或者操作系统(50分)、程序设计上机考试(50分)专业内容。数学一级学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50分)、实变函数(50分)、概率论(50分)专业内容。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c)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计算机专业的加试:离散数学和计算机软件基础,数学专业的加试:泛函分析和常微分方程),同等学历考生除了加试两门业务课外,还要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 。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邮编:100872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10-62599401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信息楼
信息学院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环节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
为加强我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敦促学生认真、扎实地完成培养过程,在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开题报告、博士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几个环节特做出如下规定:
1. 学科综合考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生综合考试的规定,我院定于每年12月15日进行本年度的博士生综合考试。
1)综合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为本专业的专业主文献。
2)成立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学科责任教授任考试委员会主席。考试委员会负责命题及评卷工作。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在第四学期至第六学期期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每年10月和4月申请开题,11月10日和5月10日以博士点为单位组织博士生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导师可以参加专家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
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参见《信息学院博士生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暂行规定》。
4.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
1)进入答辩阶段。申请答辩的学生填写《博士生答辩申请报告》,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学科责任教授审核,经学科责任教授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
2)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委员的选择。学位论文的评阅人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从本学科点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两名专家,从本学科点博士生导师中选择两名导师,由导师推荐学科点以外的一至三名专家。答辩委员的选择同上。论文评阅人可以担任答辩委员但人数不得超过答辩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论文评阅人以及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最终由学科点责任教授签字确定。
5. 其他相关事项参照《研究生手册》以及《博士生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