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浙江大学(浙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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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浙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13 15:58:53

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学科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浙江大学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依据国家教育部、浙江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化学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概况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亲自联系浙江大学,18次莅临指导,对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描绘了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蓝图。在12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2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6223440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788.4万册。截至2019年底,学校有全日制学生57159人、国际学生7131人、教职工9377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50人、文科资深教授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5人。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学校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18个学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居全国高校第三。


浙江大学紧紧围绕“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核心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涌现出大批著名科学家、文化大师以及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包括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5位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4位“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1位“八一勋章”获得者、1位全军挂像英模、4位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200余位两院院士等杰出典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积极贡献。

浙江大学注重精研学术和科技创新,建设了一批开放性、国际化的高端学术平台,汇聚了各学科的学者大师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十二五”以来,学校多项科研创新指标保持全国高校前列,作为牵头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46项;《中国历代绘画大系》、《中华礼藏》、敦煌学等文化传承创新成果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今天的浙江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传播与创造知识,弘扬与引领文化,服务与奉献社会,坚定不移地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大学,为加快进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行列、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成立化学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史炳锋
副组长:潘贤林
组员:王鹏、应伟清、王敏、林旭锋、黄珍珍
受理申诉:潘贤林(pxl@zju.edu.cn, 0571-87951927)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原则上需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④入学前的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无法满足上述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仍需参加学校英语统考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

7、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考生必须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发表(含录用)影响因子≥3.0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浙大认定的TOP论文1篇及以上。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9、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申请报名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有招生意向和名额。


四、报考和考核程序
1、申请
凡申请报考浙江大学化学系普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根据报考当年浙江大学普通博士生招考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点击进入)。
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浙江大学研招办咨询:yjsy-zsb2@zju.edu.cn


2、材料提交
报名成功后,在2021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浙江大学化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登记表.docx;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最迟可在全校英语统考之前提交);
(5)2封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点击下载.pdf);

(6)已发表SCI论文的全文,或录用论文接收函和在线发表论文全文,以及影响因子检索证明(最迟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7)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9)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模板下载.docx)。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21437072@zju.edu.cn。根据情况,化学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请于每年通知的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化学系教八501;邮编: 310027;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352;电子邮箱:huangzhenzhen@zju.edu.cn


3、材料审核
化学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1月中旬在化学系中文网公布。初审通过者可进入考核阶段(其中,参加学校组织外语考试的考生,外语考试成绩需符合学校要求)。

4、报考资格审查
化学系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5、复试考核
化学系组织成立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化学”,主要考核考生的化学专业基础知识,含无机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四部分,各50分;考生任意选做两部分,共100分,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由专家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给出面试成绩。

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化学系将根据面试成绩和招生名额,遵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五、其它说明
1、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在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化学系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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