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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全国首批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也是国内首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拥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以及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项下的所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和护理学六个一级学科项下的所有二级学科;
广州中医药大学还有中医药高校唯一的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点;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技术力量强、年龄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241名、硕士生导师1112名。 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2002年获国家首批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学校2002、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果优秀;
2004年通过广东省"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成为广东省"211工程"建设高校;
2004年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我校中医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排名第三,2009年学科评估中药学一级学科排名第五。2005年邓铁涛教授被科技部聘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2009年荣获首届国医大师。在2005年、2010年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中,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唯一一个中医学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成为广东省唯一一所新增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院校,广东省首批中药学研究生创新基地,2010年成为中药学专业学位招生单位,2011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公布我校综合实力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位列榜首,2012年全国首批新增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3名博士、博士后入选"香江学者"计划,3名博士研究生获"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资助。
广州中医药大学下设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国际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学院,及脾胃研究所、临床药理研究所、热带医学研究所、邓铁涛研究所等。
广州中医药大学建立了"培育、奖励、助学"完善的奖助保障体系,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邓铁涛非医攻博专项研究生奖学金、一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靳三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金、台湾校友研究生奖助学金,周岱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金、以纯、同心研究生奖助学金、周密、昆禾、香港校友研究生励志奖学金、杏林研究生创新奖学金、尖峰中药研究生奖学金、美丽华励志研究生奖助学金、华佗研究生奖学金、通圣研究生奖助学金、北京固生堂名中医传承栽培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奖学金。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激励创新创造了优越条件,为优秀贫困自筹研究生解决了后顾之忧。学校还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和建立了助学贷款制度,为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截止2012年7月,我校毕业研究生一次到岗率均保持95%以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的选拔评价体系,拓宽生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质量,我校拟开展2020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的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2.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IELTS≥6.0;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6.CET-6通过(或≥425分);
7.CET-4通过(或≥425分)且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作者)身份在SCI期刊上用英文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8.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七)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主持或参与过(排名前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或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作者)在SCI(IF≧1.0)检索源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等等。
(八)学籍学历验证合格。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录取当年8月底前有效(请考生及时续验,否则无法通过上级录取检查)。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九)满足我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导师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请考生严格按照目录所列的导师、专业方向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考流程
(一)导师面谈确认
申请者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面谈,同意报考后,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经导师面谈同意,并已签署《导师确认表》的考生,请于2019年9月23日--10月15日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的“博士生网报系统”,查阅网报说明,申请网报编号并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本年度申请审核网报结束。
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导师确认表》、《报考登记表》、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研究论文或科研进展、专家推荐信及其它附加材料(清单见附件4)。所有材料均用70克以上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附件4的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封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以便审核,并须在档案袋正面张贴填好的“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材料目录(自查表)”(在网报系统自行下载)。
(三)资格初审
研究生院成立“申请材料审查小组”(含5-7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综合考核
1.组织领导:由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小组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并按一级学科成立5-7人的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内需有本学科以外的专家参加。考核专家组全程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院所招生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对考核专家组全程工作进行监督。
2.考核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
3.考核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内容由各院所招生工作实施小组、考核专家组自行决定。
4.复试名单:专家组考核确定进入学科复试的考生名单,若申请人数在3人以上的导师,则按照不小于1:3的比例确定该导师的复试考生名单;若申请人数不足3人的导师,则综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应全部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备案,并由学校统一对外公示。
(五)学科复试
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学科复试,学科复试由学校按照一级学科统一组织,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均由校外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能力。
(六)录取工作
学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研招办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诉。
四、时间安排
9月23日-10月15日,导师面谈、考生报名、邮寄材料(请确保10月15日前提交材料到研招办,逾期则报名无效,外地请考生预留足够邮寄时间)
10月16日-10月25日,资格初审、名单公示
10月26日-11月3日,院所综合考核
11月5日,学科复试
11月6日-11月15日,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五、说明
(一)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非定向就业;除中医专博试点导师的招生专业类型为专业学位外,其余专业类型均为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全日制脱产入学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二)参加申请-审核制的导师招生计划有限,请考生确定意向导师和专业在“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范围内,再进行报考。
(三)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四种形式,硕博连读、医学长学制转段、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通过申请-审核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其它招考方式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考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五)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六)中医九年制本博连读生转段报名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