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School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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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是一所以科教融合为办学模式、研究生教育为办学主体、精英化本科教育为办学特色的创新型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培养高级经济、金融、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院始终以提高我国经济管理科学研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为使命,以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研究型经管学院为目标,秉承“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研究所)融合”、科教融合的格局和思路。
学院目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创新管理、金融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企业管理等多个硕士授权点。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的诸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学院设有6个系、11个学术研究中心和3个部级重点实验室。每年开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100余门,在夏季学期还邀请世界各国著名专家学者开设学科前沿系列讲座和高级强化课程等。
经济与管理学院现有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学院与国内外多所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部分研究生在学期间可出国攻读双学位或进行学术交流。学院设有“院长奖学金”和多种冠名奖学金,实行“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制度。
从2021年起,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招生改为申请-考核制(不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和专项计划额外招生定向博士研究生计划)。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创新管理、金融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专业预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9名(含硕转博及直博生,含为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代招),专项计划额外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全年只招生一次(秋季)。
学院在科研教育上素以学风严谨,求真务实著称,热忱地欢迎有远大抱负和求学热情的青年学子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深造,我们将为你们提供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国公民。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 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申请-考核”制报考考生除满足(一)(二)(三)的条件外,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50分以上或托福(TOEFL)90分以上或同等雅思(IELTS)/GRE成绩。其他语种须出具相应证明;
2、获得海外硕士学位,或以外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3、有一年以上(含)海外学习经历。
(五)我院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六)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七)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网站公告的相关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学院招生办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专项计划额外招生定向博士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向学院提交下列书面材料,招生办公室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21年1月18日17:00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收件,请尽量通过EMS邮政速递或顺丰速运进行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三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楼202室。未按时递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提交资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硕转博考核登记表;
(5)硕转博资格考试申请表;
(6)科研计划书(不超过5页);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
(8)科研获奖证书:能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9)科研成果:所发表论文全文、获得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指定代表性学术论文一篇。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资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自述中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等。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课程成绩单原件(含本科、硕士阶段),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4)科研计划书(不超过5页);
(5)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雅思或托福成绩复印件;
(6)科研获奖证书:能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7)科研成果:所发表论文全文、获得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指定代表性学术论文一篇;
(8)获境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9)其它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参与科研项目及贡献情况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供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等);
(11)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下载方式: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招生服务—文件下载;
(1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专家2021年1月18日17:00前将电子版推荐信直接发送至邮箱,并且纸质版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处签字,由考生转交用于存档);
以上1至11材料电子版(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请按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于2021年1月18日17:00前发送至,以“姓名—报名号”的方式命名邮件名及文件名。
以上1至12所有材料签字纸质版原件须于2021年1月18日17:00前邮寄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收件,请尽量通过EMS邮政速递或顺丰速运进行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报考确认,领取准考证
我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于报名后随时关注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网站的相关通知。
5、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
英 语:2021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一:2021年3月27日下午2:00-5:00
业务二: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考试(同等学力加试):2021年3月28日下午2:00-5:00
4、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二)“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及考试科目
我院“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包括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由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信息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等方面,筛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学术审核由招生审核专家小组负责,主要审核考生的专家推荐信、学业成绩单,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以及与报考专业导师方向的契合度、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以及其他与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有关的因素(例如英语能力等级证书、科研协作能力等)。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资格审核通过,学院将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材料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名单确定时间:为2021年1月底。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分为外国语能力考核与专业基础能力综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以闭卷形式进行。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1)外国语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主要以英文文献评阅为主,考试时间2个小时。
2)专业能力综合考核:专业能力综合考试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时间均为3个小时,各学科专业具体笔试科目如下:
报考学科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创新管理
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
统计学
(二)面试
面试考生须准备10分钟PPT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与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由专人详细记录每名考生的考核全过程。
(三)录取
招生领导小组结合下达的招生计划、政审、体检结果,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外语*20% +业务课一*20% +业务课二*20%+ 面试*40%。
3、硕转博考生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申请-考核制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
宿费,同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院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转博及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招生专栏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各培养单位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接收直博生人数依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际接收的直博生为准。同时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后,国科大下达给相关培养单位2021年招生计划数和培养单位内部依据生源状况、学科特点与布局、师资队伍等因素核定的分专业分导师招生计划数为准。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