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学位(在职/全日制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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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学位(在职/全日制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4-10 16:27:52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420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直接攻博,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根据材料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10月份开展。
(二)硕博连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 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 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 成绩不低于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 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 年或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 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2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2021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测试时间为: 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三)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邮政编码:100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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