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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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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年成立核学院,是国内重点高校设立的第一个“核学院”。现拥有“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核能科学与工程”、“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核技术及应用”、“核燃料循环与材料”等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核能科学与工程”、“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国防特色重点学科。拥有核动力安全与仿真“111工程”创新引智基地、“核科学与技术”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核安全与仿真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黑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家核科技工业的主体,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是国家战略核力量的核心和国家核能发展与核电建设的主力军,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达3.6万人,院士16人。下设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4所学位授予单位,拥有物理学、核科学与技术、化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和国防核科研、核能开发研究和核基础科研的创新基地,为我国核工业的创建和发展,为“两弹一艇”研制,为我国国防建设、国民经济建设、核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计划
2018年预计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人。
二、招生专业与导师(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考生须满足相应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的报名条件,按照学校、学院招生程序和要求具体参与选拔。
四、选拔方式
考生参照相应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或本科直博)提交相应报名材料,“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yjszs.hrbeu.edu.cn填报基本信息表时,在联合培养计划一栏选择“中国核工业集团联合培养计划”项目;硕博连读考生在“硕博连读申请表”中,联合培养一栏勾选“中国核工业集团”项目,选拔具体要求参见2018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春季学期招生工作通知。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收费年限为实际学习年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相关奖助待遇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
六、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由双方共同确定的导师组集体指导,学生课程学习阶段由哈尔滨工程大学负责组织安排,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科研实践和论文撰写阶段原则上在依托的合作项目所在单位进行。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如符合双方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条件,由双方共同发放联合培养写实性毕业证书(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负责印制,双方分别加盖公章)。学位授予程序与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