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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育博士学位项目招生政策
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坚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教育研究院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考生自愿申请,我院根据教育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与方向,对考生思想道德、专业素质、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2年 3月 7 日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公开招考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职称职务证明,并由人事部门盖章。
根据疫情变化相关情况,资格审查形式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文件命名为:姓名+教育博士)
二、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
笔试:2022年 3 月 9 日09:00-11:30
面试:2022年 3 月 10 日08:00-18:00
2022年 3 月 11 日08:00-18:00
2.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面试和笔试组成。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管理前沿问题的了解,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基础、问题解决能力及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1)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2)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60%。考核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管理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科目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40%。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4.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变化相关情况,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推荐拟录取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