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School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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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 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财政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 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财政宏观调控研究
财政政策原理与效应评估、财政风险评估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动态宏观财政政策分析、公债原理与政策分析。
2.政府预算及公共部门效率研究
政府预算理论与制度分析、预算支出绩效分析、绩效预算问题研究、公共项目效应评估技术与方法、公共部门效率评估、公共品供给效率分析。
3.社会公平与财政再分配职能研究
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经济分析、收入不平等的测度与分析、财政再分配的原理与政策设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环境正义与环境财政研究。
4.税收理论及制度设计研究
税收原理与政策分析、最优税理论与制度设计研究、中国税制与税收筹划问题研究、环境税费问题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地方税收体系研究。
5.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比较研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税制比较研究、外国财政制度研究 。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财政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山东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学术交流
本专业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经典文献阅读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阅读一定数量的经典文献,并开展文献研读交流。文献的范围包括:经典的经济学和财政学名著、经典的财政学专业文献、最新或最前沿的财政学专业论文。
实习实践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参加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经济调查、实际经济部门工作等。
学位资格论文申请
本专业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山东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经管函【2014】32号)的要求,以山东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才能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山东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山东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表
学位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博士第一外语
高级宏微观经济学前沿专题
公共部门理论前沿
财政宏观调控理论
选修课
高级计量经济学
中外财政制度比较
政府预算理论研究
税收理论与制度设计研究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补修课
公共部门经济学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