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School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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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和经济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具有独立从事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国际学术视野,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
主要研究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前沿进展。
2. 人口与经济发展
主要研究人口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和影响。
3. 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
主要研究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相互影响和关系。
4. 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要研究目前和未来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模式、路径、战略与政策等。
5. 人口流动与城镇化
主要研究人口流动、城镇化理论、模式及中国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的内在互动。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非经济学专业硕士以及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学术交流
本专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它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并参与讨论,提交学习心得;或者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经典文献阅读
博士生应系统阅读本专业的经典文献和前沿文献,掌握本专业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并在学期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学科综合考试中进行考核。
实习实践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包括助教)、科研实践(包括企业调研)、社会实践等实习实践活动。
学位资格、论文申请
本专业博士生在学习期间,要系统掌握研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应该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必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经管函【2014】32号)的要求,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者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
研究生课表
学位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博士第一外语
现代经济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
人口与经济发展研究
选修课
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前沿问题研究
中国人口与发展专题
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研究
资源与经济发展专题
环境与经济发展专题
西方人口经济理论研究
生态经济学
高级计量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补修课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