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School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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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1. 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经济、金融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金融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2. 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厚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3.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政府有关经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资产定价
主要研究各类金融资产的定价理论、定价方法。
2. 微观风险管理
主要研究如何运用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微观金融风险度量和管理中的应用。
3. 宏观风险管理
主要研究如何运用微观的金融风险度量和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宏观金融风险中的应用。
4. 固定收益证券
主要研究固定收入证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的市场机构及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
5. 金融衍生工具
主要研究远期、期货、掉期及期权等衍生工具的定价及其在金融风险中的应用。
6. 计算金融
计算金融是一门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形成的新兴学科,是数学、计算机科学与金融学交叉的产物,主要研究如何利用计算机有效地求解各类金融计算问题的有关方法和理论。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金融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金融工程专业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非经济学专业硕士以及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学位课不少于22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云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学术交流
本专业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博士生每学期应做一次学术研究进展汇报,由导师组进行考评。
经典文献阅读
本专业博士生应系统阅读本专业及其研究方向的经典文献和前沿文献,掌握本专业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并在学期学术研究进展汇报和学科综合考试中进行考核。
实习实践
本专业博士生应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包括助教)、科研实践(包括企业调研)、社会实践等实习实践活动。
学位资格论文申请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按照《云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武大经管函【2014】32号)的要求,达到云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博士生必须以云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或者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后方可申请学位。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云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云南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