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软件学院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优才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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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软件学院中青年博士优才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8 08:58:06

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和“建成具有品牌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发展目标,为了加快推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实施中青年博士优才计划,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优才计划是从我校现有或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优秀人才,按照“高标准、高待遇、高要求”的原则,给予特别待遇,安排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重点任务,致力于提升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


入选条件和支持措施
第三条、入选优才计划的基本条件:
(一)我校全职教师(含在职教师和新引进的教师)。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
(三)具有博士学位。
(四)年龄35 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40 岁。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过2 篇以上学术论文。
(六)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发展目标相符。
第四条、入选优才计划的,除享受我校规定的教职工权益之外,给予以下支持:
(一)享受优才计划补贴每年18 到20 万,按月发放。
(二)新引进的博士入选优才计划的,配置科研启动费20 万。
(三)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优先解决配偶到我院工作。
(四)无职称的,入选即聘为副教授。
第五条、入选优才计划者在我校工作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和教学业绩,按学校相关奖励办法奖励。


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第六条、入选优才计划者的岗位职责:
(一)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研发,以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争取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职责。
(二)带领科研团队,引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三)承担适量教学任务,课时量每周8 课时。
第七条、优才计划每5 年为一个考核期,每个考核期内,应达到如下目标:
(1)在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3 篇以上论文;
(2)获得省部级以上竞争性课题1 项,或科研到校经费(含横向合作经费)100 万,或科技成果转化所得100 万。


组织机构与选聘程序
第八条、学校成立优才计划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协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各教学系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
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确定优才计划总体目标和岗位设置。
(二)审定优才计划入选名单。
(三)根据优才计划入选者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支持力度。
第九条、学校成立优才计划学术评议专家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术委员会3-5 名委员担任。
学术评议专家组的职责:
(一)从学术角度推荐“优才计划”候选人。
(二)对入选者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第十条优才计划每年6 月份面向学校公开选聘,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填写《广州软件学校优才计划申请表》,随表提交本人代表性学术成果和未来5 年的工作计划(含年度计划、中期目标和期满目标)。
(二)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学术评议,评议结果分为“重点推荐”“推荐”“不推荐”三档。
(三)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根据评议专家组意见,审定入选名单和支持力度。
(四)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五)签订合同。人事处与入选者签订“优才计划”合同,合同期限5 年。


考核
第十一条、优才计划考核期内,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
(一) 年度考核按学校普通教职工年终考核办法执行。
(二) 中期考核在考核期第3 年末进行,由优才计划学术评议专家组负责,对照中期目标并参考各年度的考核结果,考核中期目标达成度和德、能、勤、绩综合表现。考核结果作为继续、暂停或终止优才计划补贴支持的依据,合格的继续支持;基本合格的要提交整改报告,同时暂停优才计划补贴支持,优才计划补贴待聘期届满考核合格予以补发。不合格的取消优才计划补贴支持。
(三) 期满考核在考核期第5 年末进行,由优才计划学术评议专家组负责,考核期满目标的达成度。考核结果作为申请下一期优才计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连续两期入选优才计划,且期满考核均合格者,在我校工作期间,永久享受优才计划补贴。工资随学校整体工资提升同步提升,享受的优才计划补贴随学校补贴力度提升同步提升。


附则
第十三条、凡入选优才计划的,自入选之日起,应在我校至少工作10 年(含享受优才计划补贴的工作年限和因考核不合格取消优才计划补贴的工作年限),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或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优才补贴计划支持,并追溯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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