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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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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职工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使教职工培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工作的原则
(一)按需培训,计划管理
加强教职工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的专业与内容要与从事的岗位或专业方向一致,做到学以致用。各教学单位教师培训必须体现有利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
在加强教职工业务培训的同时,要重视教职工思想道德教育。以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良好师德师风。
(三)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
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或工作时间,为中层干部、辅导员、中青年教师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全面提升教职工素质。重点培养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产学研结合和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青年教师,使之尽快成为专业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提高教职工理论知识的同时,学校重点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尤其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安排教师参加本专业对口行业、企业参加实践性培训,以提高教师的岗位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教职工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专业知识和专业岗位技能的学习培训;学历教育的学习与培训等。根据教职工不同岗位职责要求,确定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助教培训以提高教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其形式有参加岗前培训、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实施青蓝工程等。
1.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举办组织的岗前培训班。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获得高校教师资格,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2.在本单位新进青年教师要对实行“一帮一”、“结对子”,各教学单位要为每位青年教师确定一名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德才兼备的教师为其上岗前的指导教师,对其进行各方面的指导。
3.新进青年教师要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及其教学环节,加强教学实践,努力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4.本科毕业的青年教师以在职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
(二)讲师培训要在扩展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使其具备“双师”素质。
1.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以提高教学水平为内容的专题研讨班,骨干教师进修班和单科培训等。
2.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提高学历水平。
3.参加本专业对口的企业,行业实践活动,以掌握岗位技能。
4.到示范院校品牌专业学习。
(三)副教授、教授培训主要是通过教学科研实践及学术交流,熟悉和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信息。
1.根据需要和计划安排,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为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或专业前沿领域的高级研讨班。
2.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讲学、专题研究等活动。
3.根据需要参加校际学术交流。
4.参加社会实践,努力取得纵向、横向课题,增强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能力,以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辅导员培训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为主。
1.辅导员纳入教师管理,新入职的辅导员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岗前培训,系统了解高职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要求,熟记高职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获得高等学校辅导员任职资格,方可担当辅导员职务。
2.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学、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
3.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培训班、研讨班,到先进院校参观学习等。
4.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提高学历水平。
(五)对管理干部的培训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主。
1.定期举办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以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2.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和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班、进修班。
3.根据工作需要到兄弟院校学习、参观。
4.对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交流,以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5.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提高学历水平。
(六)工人的培训、主要是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学习,鼓励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级、技师等的培训与考试。
三、培训的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教师的培训工作,学生处负责辅导员的培训工作,人事处负责其他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工作。
(二)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学期制定教职工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人员、时间、地点、进修任务等。
四、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执行,原办法废止